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渡假村-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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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:旅客下飛機後,找不到託運的行李時,怎麼辦?

    立即告訴領隊轉告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,並提示釘在機票上的行李提示單 (baggage claim tag),請航空公司設法尋找,如仍找不到時,即填具行李事故報告書,要求航空公司賠償。在旅途中遺失行李時,得憑證要求航空公司支付換洗用衣褲及洗盥用品費用。

    注:依據華沙公約國際旅行之行李賠償責任限度(但事先報明更高價值及支付保值運費者除外):
    託運行李 - 每公斤賠償美金20元。隨身攜帶手提行李 - 每一旅客賠償美金400元。

    Q:有關渡假所生的各種費用請求權,有沒有時間上的限制?

    因渡假所生的增加、減少或退還費用請求權,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墊付費用償還請求權,均自渡假終了或應終了時起,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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